我从小就肆意妄为惯了,能动手的绝不动口,敢爱敢恨,总是行侠仗义爱做英雄。
我爸是A城的首富,我哥是全国排名前三的高科技公司新贵,我妹是眼光最毒辣的投资者。
我们家就我没出息,从小喜欢逞英雄救这个救那个。
救摔倒的大爷被他家里人讹上赔了五十万,救快要被小混混强暴的女孩被骂成校园霸凌的不良少女,救快要饿死的流浪猫被怀疑投毒……反正我从小行侠仗义,谢谢没收到多少,倒是给我爸败了不少家产。
后来更是为了救陆时初和家里决裂,从此不敢回A城。
我打完孟晚晚,又委屈巴巴地把手伸到陆时初面前:老公,红了,吹吹。
陆时初居高临下地看着我,毫不犹豫地打掉了我的手。
这下我的手心手背都红了。
我何时受过这样的委屈?
陆时初,你偏心。
我的声音哽咽,陆时初却满是厌烦。
林情,你怎么这么小家子气了?
我的什么你都要管,现在连我的朋友你都要插手吗?
你能不能别总是动不动就打人?
你以为你还是以前的大小姐吗?
晚晚不给你一样从小叛逆到大,她受了委屈只知道忍着,我就是偏心她怎么了?
他才不管孟晚晚骂我骂的多难听,他只看到他的晚晚在我这吃瘪了,我让她不开心了。
所以,曾经说希望我管他一辈子,曾经说喜欢我能动手别吵吵性子的男人终于还是变了。
他知道刀子往哪里插,我最痛。
所以牵着孟晚晚离开前还要说上一句——我要是你家人,你离家出走我巴不得你一辈子不回来。
手背还在隐隐作痛,陆时初打掉我的手时用的力气远远比我扇孟晚晚时要大。
我忍住即将喷涌而出的眼泪,将包里还没有来得及拿出的怀孕报告团了团扔进了垃圾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