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同那只鸡拜天地时甚至在想,要是那位大少爷今晚就死了该有多好,他就不用费心,怎么弄死对方了。
拜了所谓的堂,他就被人带着到了后院,到卧室里时,喜床喜被,红烛糕点,却怎么都盖不住那浓郁的药味。
红色纱帐旁,蹲守着一个丫鬟,见到宋渊澄来了,就对他道,“我叫秋霜,是大少爷的贴身丫鬟,您有事叫我,李大师说了,今晚得您来照顾大少爷,这喜事才算成了,您费心了。”
这是宋渊澄遇到的第一个对他尊敬且和善的人,对方虽然只是一个丫鬟,但是谈吐比他有心动的教书先生的女儿还要强上几分,他本来以为的,遇到的又会是一阵奚落与嘲讽。
不过,有什么用呢?这善意不一定是真,或许有所图,或许也只是奉承罢了。
秋霜对着他笑了笑,“桌子上有备好的吃的,您忙了一天可以先吃点东西,大少爷刚睡下,就让他好好休息好了,大少爷人很好,你莫要害怕。”
“谢谢。”宋渊澄现在的心,比他得名字铁蛋还要硬,人很好……就是他葬送自己人生的理由吗?他不甘心的,不甘心在这四方的院子里,做一个男人的玩物。
宋渊澄强忍着屈辱和疼痛,坐在桌边,对着一桌子的饭菜大口大口的咽,拼了命一般的进食,这些东西,他以前可从来没有吃过。
这就是富贵人家的生活,他一个被冷嘲热讽的男媳妇,都能有一桌子好菜,而在外面,大把大把的人吃不上一顿饱饭。
他进食时,听到了剧烈的咳嗽声,他顿了顿,继续冷着脸啃鸡腿,然后听到一道年轻虚弱的男声,“秋霜,麻烦帮我倒杯水……”
宋渊澄没有搭理而是继续吃东西。
纱帐里清咳了几声,陷入了沉默。过了一会,就在宋渊澄皱眉以为人已经死透了过去到床边看之时,一只苍白细瘦的手掀开了纱帐,宋渊澄猝不及防和那位大少爷对视,人是久病缠身的,所以清瘦且虚弱,常年不见阳光,白得像锦盒里的玉,到底是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少爷,整个人看起来跟精雕玉琢过的一样,每一寸都精致得让人动容。祝瑜的目光很柔和,里面有着细碎的光,他含着笑看着面前的少年,在看清对方是那样瘦且一身伤时,露出了愧疚抱歉的神色。
彼时的宋渊澄因为生活艰苦,营养跟不上来,黑且瘦,再涂着胭脂,不伦不类,只是一双天生冷淡的下三白的眼睛,里面藏着倔强和不服输的韧性的火焰,是你光看一双眼睛就知道这是一个聪明且不好惹的人。
宋渊澄垂下目光,从小流浪,他知道什么时候该忍,他的眼神看人时别人总会觉得瞧不起他,然后同他发生争执。他跪守在床榻之边,做好了伺候对方被呼来喝去的准备。既然已经到了这副光景,那就先活下去。
“抱歉啊,委屈你了。”祝瑜穿着睡衣,他慢吞吞地盘腿做起来,昏睡三日,现在虽然依旧全身无力,但是意外的精神气好了很多,他本来是不信冲喜的,眼下也不信,他这样的人,身体忽好忽坏已经习惯了。
少年只给他一个后脑勺,听到他这样说,便回道:“是我的福气。”
祝瑜摇摇头,“你别跪着了,都什么年代了,不必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