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莺害怕地摇头,打心底抗拒:“我不要跟你走。”
她从秦燕洄这还没拿到钱呢,不能白瞎了这一晚上的时间。
她辛辛苦苦在这打工,总不能让这几个公子哥吃白食吧?
搞钱才是最重要的!
顾斯尔威胁道:“你不走,我现在就弄死你。”
说罢,孟莺被顾斯尔强硬地从沙发上拽起,她顺着惯性倒在了他怀里,直接撞在他健硕有力的胸膛上。
这会子,秦燕洄手里空空如也了。
秦燕洄:“我们谈好价了,今晚她得陪我。”
顾斯尔宣誓主权:“我还没玩够,一边待着去。”
秦燕洄不爽:“都是自家兄弟,给弟弟玩玩怎么了?以前你那些女朋友又不是没送给过哥几个,怎么现在就学姐特殊了?霸着占着,吃独食噎死你。”
大家从小生活在这个圈子里,风花雪月,纸醉金迷,外面的女人再好也只是玩玩而已,谁都不可能娶,家族会为他们选定利益合适的未婚妻,那才是该举案齐眉的小甜心。
所以任何一个女人,大家都可以分享。
人一旦有了想要的东西,就会忍不住开始贪婪,如顾斯尔,如秦燕洄,一个又一个,惦念成瘾,心痒难耐。
顾斯尔懒得搭理燕子,强拉着孟莺走了。
“噎死也不给你。”
..
地下停车场。
孟莺被顾斯尔粗鲁地塞进了跑车的副驾驶,一路走过来,脚上的高跟鞋都掉了,腿上刚纹好的刺青还在隐隐作痛。
对于顾斯尔这人,孟莺还在后怕中,泪眼婆娑,示弱求饶道:“顾斯尔,我知道错了,我再也不打你了,你放我走行不行?”
顾斯尔黑眸阴郁寒冷,直直地盯着孟莺瞧,有那么一瞬,他感受到了一种奇异的情绪,很复杂,说不上来什么感觉。
柔弱的小羔羊也会让猎人心软。
黏腻细密的吻突然开始无征兆地落下,男人浓烈的气息萦绕在鼻尖。
感受到顾斯尔宽大的手掌罩在脑后,孟莺微微瞪大了眼睛,一阵错愕。
他掠夺她的呼吸,寸步不让。
这种掌控她的感觉令他愉悦。
要怎样弄她,都是可以的,她跑不掉,永远在手心里,只要他想,伸手就能抓到怀里,随便玩。
好小,好弱。
这股安心感让烦躁渐渐平和下来。
顾斯尔撩开孟莺的长发,吻到脖子。
他手里揪着她的头发,手背的翅膀刺青神秘而诡谲,侧头埋进她的天鹅颈里,他锁骨因这个动作而凸显出来,很结实,脖子上的筋络扯着筋骨,头顶的车灯打落下来的这刻,锁骨处形成了一道深深的凹陷,盛满阴影。
他照着秦燕洄亲过的地方给她覆盖印记,恐吓道:“再给别的男人吻,弄死你。”
孟莺瘫软在顾斯尔怀里,头脑清明,柔柔弱弱说:“那你给我钱,要把我买断了才行。”
顾斯尔:“你上辈子是穷死的吗?张口闭口不离钱?”
孟莺怼回去:“你又不是差钱的主,至于这么小气吗?”
他又抱着她亲了好久。
灯光昏黄蒙暗的车内,徜徉起的暧昧氛围如雾气般愈聚愈浓。
于是孟莺突然在自己耳边听见了一声深情呢喃。
“菲菲。”
这一声不轻不重,却如巨雷袭击而来,孟莺顿然愣了一下,转而便像是发现了新大陆般,一阵惊讶。
菲菲?
应该是她想的那个菲菲吧。
顾斯行也亲切地唤他未婚妻菲菲。
所以...哥俩口中的菲菲就是同一个人?
事情似乎变得有趣起来了。
孟莺试探性问:“顾斯尔,你该不会...喜欢你未来嫂子吧?”
疯狗也会爱人吗?
真是稀奇。
顾斯尔缓慢地从孟莺身上起来,撩起单薄凛冽的眼皮,恶狠狠瞪她,“闭嘴!”
孟莺吃瓜不嫌事大,又问了一遍:“你真喜欢你未来嫂子啊?”
顾斯尔压低的眼皮显露出愠怒,脸色很是难看,“你再乱说,信不信我现在拔了你的牙?”
真暴力。
孟莺去拽顾斯尔的裤子,不忘抓住机会推销自己。
她声音很软,很轻灵,犹如身处在干燥的沙漠里,一阵泉水清流渐渐划过喉咙,顺润悦耳,“顾斯尔,你要不要试着把我当成替身,我们试试看?”
顾斯尔冷漠睨她,温热的唇说出最冰冷的字眼:“你不配。”
随之,孟莺的手被顾斯尔甩开。
她揉着自己被攥疼的手腕,撇了撇嘴。
他明明有感觉的。
嘴真硬。
憋死算了!
许是孟莺又自踩雷区提及了宁菲,顾斯尔心情再次不爽起来,一脚将人踹下了车,自己则逍遥地开车走了。
孟莺赤脚站在停车场冰硬的地面上,有点冷。
看来今晚是白折腾了,一分没捞着,烦人。
..
孟莺回去躺了两天,大腿上的纹身终于恢复好了。
她连上舞蹈课都得忍着痛,着实难受。
一日午后,孟莺下午没课,孟朝约了中介看房,说要带她一起。
临出门前,叶叶提醒道:“莺莺,你脖子。”
孟莺含着疑惑照了照镜子。
好家伙,这都两天了,上次被顾斯尔种下的草莓还没消,那吻痕难看死了。
叶叶好奇:“看来顾小少爷还真是年轻力壮啊,莺莺,是他强还是他哥强?”
孟莺从衣柜里拿出围巾戴上,刚刚显眼的吻痕全被遮挡住了,她面露羞涩道:“哎呀叶叶,我和顾斯尔他...还没有过。”
关于顾斯行,她也挺好奇一件事。
顾斯尔喜欢宁菲,顾斯行他知道吗?
顾斯行要是知道了,会跟他亲爱的弟弟生气吗?
哥俩不是一向感情最好吗,这种事肯定会介意吧?
叶叶吃惊:“放着你这么个大美女不做点什么,他是不是不行啊?”
孟莺想起上次和顾斯尔在车里的经历,最后说了句:“可能...真是。”
她怎么主动撩他,他都无动于衷,可能真的不行。
他哥是真枪实弹地上,至于他...
怪不得人家宁菲选顾斯行不选他,原因不就在这吗。
孟莺一出女生宿舍楼,就瞧见孟朝站在楼下等她。
男人穿了件深灰的风衣,身形挺拔,风度翩翩,俊朗的面容惹得女学生频频侧目张望。
“二哥。”她唤他。
碍着孟莺在学校里的名气,过路的行人纷纷投来意味深长的目光。
孟朝问:“今天气温还挺高的,你戴围巾不热吗?”
而且现在还是午后,光线充足,照在人身上极其暖和。
孟莺怕孟朝看见吻痕,继而误会什么,愣是不敢摘,想了个借口说:“我脖子上课的时候不小心扭了一下,怕见风。”
孟朝顿时显露出关心的神色,“很严重吗?我带你去医院看看吧?”
孟莺连忙拒绝:“没事的,我们先去看房子吧。”
“真的没事吗?”孟朝不太放心。
孟莺实在是怕孟朝揪着这事不放,她撒娇转移他注意力,“二哥,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嘛?”
兄妹俩一连在学校附近看了三栋不错的房子。
然而每一次孟朝都要询问孟莺的意见。
“这栋房子如何?喜欢吗?”
孟莺:“还好吧,二哥喜欢就行。”
孟朝听出孟莺话里的另外一层意思:“那就是不喜欢了,我们再选,选一个你喜欢的。”
“二哥为什么非要在乎我的想法,明明房子以后都是二哥一个人住的啊。”孟莺很是不解。
孟朝低着头,深深凝视孟莺,转移了话题:“莺莺,你很喜欢沪市吗?”
孟莺:“我在这生活了十年,我喜欢这里。”
孟朝又问:“你没有想过回温市吗?温市这两年发展得也很好,沪市繁华归繁华,但人心太浮躁了,我担心你一直留在这,早晚会吃亏的。不像在温市,我还有我爸妈都可以护着你,包括你以后要嫁人了,那也是你的娘家。”
其实每年过年的时候孟莺都会回温市走亲戚,她不是不喜欢温市这种小城市的安稳悠闲,而是沪市有太多她和爸爸的回忆了,她目前还不舍得离开。
孟莺垂下了眼,“二哥...”
孟朝不再说什么,抬手摸了摸孟莺的头,满眼宠溺,“如果你喜欢这,那我就陪你留在这,以后换我来护着你。”
..
一个下午的时间,全用来看房子了。
从小区离开的时候,孟莺本想回学校的,但是孟朝说他研究了新菜品,想让她品尝一下味道,而她之前已经用过一次明早要上早八的借口了,这次不好再拒绝了。
回家的路上她还在发愁,等回了家,她总不能不摘围巾吧?
摘了的话,二哥一定会看到的。
她不想让二哥担心她的私生活。
太阳落山了,夕阳渐渐下沉,一整个沪市暮色四起。
天上天下,放眼万物,仿佛都被镀上了一层金色。
遇上红灯,孟朝慢慢停下了车。
孟莺坐在副驾驶座,旁边紧跟着驶来了一辆黑色宾利。
宾利后排的车窗缓缓降下,一只男人的手从里面伸了出来,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夹着烟,衬衣袖口微微卷起,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,古铜色的肌肤张力十足,从脖颈到手臂全是青紫的纹身,极具危险性。
男人长腿交叠着,侧脸棱角分明,掌间漫不经心地弹下一截猩红烟灰,灰色余烬籁籁落下,白色烟雾顺着指骨向上萦绕漫溢。
比男人更令孟莺感兴趣的是,男人旁边的狮子。
看起来应该是一只已经成年的雄狮,此刻正宛若一只巨型猫咪般乖乖趴在主人身旁,一动不动,神情懒散。
境内竟然有人可以养狮子?
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哎。
由于红灯的时间有点过长,而孟莺又一直盯着狮子看,她这番举动很快吸引到了狮子主人的注意力。
西楼向孟莺看了过来,两侧断眉下,一双如鹰隼般锋利凌厉的眼,半是慵懒,半是压迫。
孟莺的视线正正好地与之对上,他眉眼硬朗深刻,周身洋溢着一股强势,令人望而却步。
瞧着意外遇见的女人长相不错,西楼来了兴趣,烟嗓低沉,故意吓唬她:“再看,挖了你眼睛。”
闻言,孟莺瞬间被男人身上这股泄露出的阴狠所吓到,有些惊慌。
她瞥见宾利车身上有X的标志,顿然意识到男人的身份可能非比寻常。
莫不成这位就是西家新任家主?
听说西家大少爷几年前退伍回来,仗着家族累积下的资本在沪市组建了很深的黑色势力,笼络了沪市所有灰色产业,哪怕是上面的人都不敢随便查他。
孟朝将孟莺那边的车窗摁了上去,阻隔了孟莺和西楼的对视,“这种人都不是些好人,少接触,别惹祸上身。”
“嗯。”
孟莺坐在车椅上往后靠,摸了摸自己的心脏,深吸了一口气,刚刚确实有些吓人。
她怎么老遇上一些疯男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