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率先御剑杀去,体内热血翻涌,叫我浑身舒坦。
真气涌向四面八方,那些魔军还未碰到我,就被真气打散。
领兵出征,保护族人,这是我两世都渴望不已的愿望。
前世,我是貌美废柴,是玄煜的配饰,是任人拿捏的蝼蚁。
大家碍于天族脸面表面敬我,背地里却讥笑我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。
玄煜也处处嫌我不好,觉得我配不上他,不断地贬低我欺凌我。
无论我修炼得再努力再辛苦,他们总是视而不见,更愿意拿我的容貌说事。
当族人奋力厮杀战场时,我只能在千里之外,从玄镜中看族人一个个赴死。
再说我的阿姐,明明她有能力,却甘愿困于小情小爱之中,浪费神赋,害那么多人枉死,无辜族人受牵连。
我无数次后悔,为什么当初没有和阿姐抢夺神赋果。
天道垂怜我灵鹿一脉,让我如今重来一次,今日站在沙场的是我!
思及至此,我双目赤红,杀意四起,握着玄冥剑的力道又重了几分。
一场大战,我杀得酣畅淋漓,所到之处皆成尸海,还顺手救下差点命丧当场的祁东宝。
战此仗大获全胜,魔族杀得只剩几个小喽啰,吓得跪地求饶。
想到上一世这么多人死于他们手下,我毫不心软,徒手捏爆他们的内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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